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餘皓 湖北日報大學生記者團楊帆)新洲區民政局原局長張火金先後17次出境賭博,牽出貪腐大案。昨日,此案在武漢中院開庭。51歲的張火金當庭認罪。
  2013年5月,群眾舉報,張火金在擔任新洲區民政局局長期間違規發包工程並多次到境外賭博。後經武漢市紀委調查發現,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間,張火金先後出境達17次。2013年7月,張火金接受訊問,承認17次出境賭博事實。此後,他被雙規。
  據張火金交待,2006年,他開始迷上賭博,後在地下賭場結識賭友薛某。薛放碼助張火金賭博。在張火金無法償還巨額賭債的情況下,薛某希望張火金幫忙抵押貸款承接工程,此後提出挪用公款建議。
  2008年1月,應薛某要求,張火金從新洲區殯儀館公款中轉出70萬元助其承包工程。此後,張火金3次挪用27.1萬借給薛某從事營利活動,另7次挪用110.2萬公款用於歸還個人所欠賭債。
  除了出借公款,張火金還幫助薛某丈夫羅某名下建築公司,承包區民政局辦公樓裝修、救助站維修、福利院興建等多個工程。張火金收下薛某分3次奉送的賄賂款70萬元。2010年,張火金還受劉某所托,將其子安排到新洲一事業單位工作,並收受1萬元“感謝費”。
  據檢方指控,2008年初至2013年初,張火金利用決定財務支出的職務便利,先後11次挪用本單位公款207.3萬元。2009年至2010年,張火金利用其全面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4次收受他人賄賂71萬元。
  昨日庭審,頭髮灰白的張火金當庭認罪。公訴人宣讀了張火金前妻的證詞,前妻稱,因張火金賭癮太大,二人於2009年1月離婚。張火金在最後陳述時流淚自責:“我參加工作32年,在人生收穫階段,陷入賭博深淵,最終搞得妻離子散。我感謝組織和司法機關對我的拯救,接受懲處。”
  昨日,未當庭宣判。
  (原標題:17次出境賭博曝光牽出貪腐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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